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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菊赋682年 初唐 · 杨炯
 出处:全唐文卷一百九十 创作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庭菊。美贞芳也。天子幸于东都。皇储监守于武德之殿。以门下内省左春坊。今庶子裴公所居。即黄门侍郎之厅事也。其庭有菊焉。中令薛公。昔拜琐闼。此焉游处。今兼左庶子。止于东厅。甍宇连接。洞门相向。每罢朝之后。未尝不游于斯。咏于斯。览丛于斯。叹其君子之德。命学士为之赋。是日也。薛凯以亲贤为洗马。田岩以幽贞为学士高元张师德以至孝托后车。颜强学沈尊行以博闻兼侍读。周琮李宪王祖英曹叔文以儒术进。崔融徐彦伯刘知几石抱忠以文章显。德行则许子丰。耆旧则权无二。骆演则诂训之前识。张相则老庄之后兴。并承高命。咸穷体物。小子托于吹竽之末。敢阙其词哉。遂作赋云。
日之贞矣。
于彼重阳
之荣矣。
于彼华坊。
含天地之精气。
吸日月之淳光。
云布雾合。
箕舒翼张。
郁兮蔓衍。
郁兮芬芳。
珉枝金萼。
翠叶红芒。
其在夕也。
言庭燎之皙皙。
其向晨也。
谓明星之煌煌。
尔其万里年华。
九州春色。
花的皪兮如锦。
草连绵兮似织。
当此时也。
和其光。
同其尘。
应春光而早植。
及夫秋星下照。
金气上腾。
风萧萧兮瑟瑟。
霜刺刺兮棱棱。
当此时也。
弱其志。
强其骨。
独岁寒而晚登
雨还风去。
天长地久
纯黄象于后土。
故采桑而菊衣。
轻体御于神仙。
故登山而菊酒。
文宾采之而羽化。
康公服之而不朽。
东极于是长生。
南阳以之眉寿。
胡太尉允诚
光辅汉庭。
万几理。
三阶平
及暮年华发垂肩。
秋菊落英。
蠲邪涤瘵。
于焉永贞
钟太傅之家声。
彝伦魏室。
道合盐梅。
成辅弼。
降文星之命。
彭祖之术。
保性和神。
此焉终吉。
君章请老。
岁久悬车。
秋风生兮北园夕。
白露湿兮前阶虚。
伫閒庭之旷邈。
对凉之扶疏。
人生行乐。
孰知其馀。
渊明解印。
退归田野。
山郁律兮万里。
天苍莽兮四下。
南轩以长啸。
出东篱而盈把。
归去来兮何为者。
若此窈窕重闱。
亘青琐兮接黄扉
深沈大壮。
通肃成兮连博望
乃有乡贵族。
薛县名家。
共汾河之鼎气
庶子之春华。
朝游夕处。
徘徊顾慕。
叹摇落于三秋。
委贞芳于十步。
伊纤茎之菲薄。
君子之恩遇。
不羡池水之芙蓉。
愿比瑶山之桂树
岁如何其岁已
丛菊芳兮庭之幽。
君子至止。
怅容与而淹留。
岁如何其岁将逝。
丛菊芳兮庭之际。
君子至止。
聊从容以卒岁。
选人语石抱忠检校天官郎中,与侍郎刘奇张询古同知选。抱忠素非静慎,久著清平古通婚名族,将分钤,时人语曰:) 其一 唐 · 不详
有钱石上好,无钱刘下好,士大夫张下好。
石氏墓志1041年8月8日 北宋 · 石介
 出处:全宋文卷六三四 创作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石氏之先出于卫康叔之后。
康叔文王之子,周公之母弟。
然则石姬姓矣。
按《本纪》云:「卫,静伯生公叔,公叔生显伯,显伯孙挚生何,为石氏」。
《春秋左氏传》隐三年有石道,道子厚,庄十三年有石祈子,成四年有石稷,襄十七年、十九年有石买,二十七年、二十八年有石恶,襄二十八年、哀十七年有石圃,哀十三年有石曼姑,哀十五年有石乞,十七年有石圃。
《礼记·檀弓》注有石骀仲。
庄八年又有齐小臣石之纷如,十九年又有周士石速,僖三十年又有郑大夫石甲父,文十七年有石楚,成十年有石首,襄十一年、十三年有太宰石㚟,昭三十二年周又有石张,定十四年又有天子之士石尚。
定十年又有宋卿石尤。
六国时有石奢,尝相楚国
汉有万石君父子。
晋有石苞、石统、石乔、石崇、石朴,又有石炮。
唐有石抱忠,则天朝为天官侍郎石雄为将,石演芬著忠义。
□六世祖自沧州乐陵县迁焉。
今为兖州人也。
吾祖初迁而南,得邑曰乾封(后改奉符,)乡曰梁甫,里曰云亭,村曰商王。
泰山,挟徂徕,有二大山之镇。
汶水注其后,经其西,遂筑居焉。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吾祖其近仁智者欤!
吾祖之初来,既鲜兄弟,亦无族姻,有田百亩,专以农为业。
久之,始生高祖逵,高祖乃生曾祖七人,石氏于是遂蕃。
长曾祖性严毅,善于治家,每晨起,令劄子弟毕,先趋田亩,群子弟无敢后者,故石氏富于
且当五代兵寇之时,中原用武,诸祖又皆敏有材力,习战尚勇,骑射格鲑,豪于乡里。
赵将军者,钜盗也,众数千人,张旗鸣鼓,攻掠郡县,其锋甚盛。
尝过吾里中,不敢为力,遣使具一饭,诸祖诺之。
行人更其辞,贼愤,乃来战,遂阵于南门之外。
我不素备,犹杀贼数百人。
方战时,遇力疲则憩于门内,苏而复战。
贼势已抑,将引去未得,尚酣战。
三曾祖鞋系断,投门,门内有癚,闭门不纳,遂败。
是以长曾祖、七曾祖、大祖父、二祖父、四祖父、七祖父皆没于阵。
三曾祖善战,既败,贼入门,升堂阶,又斩贼(□贼□□□□□头。)乃攀堂檐□□出里馀,息于栗林西数十步,渴就沟水饮,眼臶血出滴水上。
苦战如此,竟免。
呜呼!
石氏之迁,其当唐季乎,战之岁在晋开运三年也。
后五年,慕容氏兖州,即周太祖广顺元年也。
贼后□□年,石氏乃分。
曾祖第六房无嗣,与第五房合为一院,凡六院
后第四房嗣亦绝,为五院。
今第一院分六院,第二院分三院,第五院分四院,第七院分二院,合十六院,然皆出于七曾祖。
□叙其略:第一院曾祖讳路坚,娶颜张单氏,生大祖父、二祖父。
大祖父娶秦氏,无子,女二人,长适西王张氏,次适南颜张丁让。
二祖父娶侯村郑氏,生长伯父明、二伯父静。
长伯父娶阳关朱氏,无嗣,一女适刘氏,湘、筠,其甥也(伯父□衋术,乡里名通传。)
二伯父娶淳于氏,生六男,曰用,曰诚,曰元吉,曰政,曰峰,曰宣;
三女,长适旧县陈隐,次适下村张氏,次适下村赵氏。
用二男,曰峦,曰福;
一女适聂氏。
福生圭,峦生先、得哥。
先生大眼
诚一男,曰澡;
三女,适寇氏、郝氏、韩氏。
澡生翁儿。
元吉一男,曰涧;
一女适夏氏。
涧生王儿。
政一男,曰简;
二女,适周氏、李氏。
简生□。
峰三男,曰友谅,曰友直,曰友□;
二女,皆适张氏。
宣三男,曰全,曰师恭,曰师让;
二女,长适富氏,次在室。
第二院曾祖讳路钊,娶刘氏,生四祖父洪、十一祖父瑰;
一女,适李氏。
□□□□□□□□伯父□。
三伯父娶李氏,二男,曰坦,曰荣;
一女,适□氏。
坦生师睦、师和、师厚;
一女,适晏氏。
师睦生课儿。
荣生师哲、师敏(四祖父尝为桑令公厅头,故乡人呼□龙。)
十一祖父娶西张戴氏,生四伯父匀;
二女适刘氏、张氏。
四伯父娶神氏,生宽。
宽生修己、黑牛;
一女,适成氏。
修己生扬七。
三院曾祖讳路宾,娶乾封黄氏,生九祖父文杲、十四祖父。
九祖父娶屈沟□氏,生八叔父谦;
二女,适耿氏、葛氏。
八叔父娶下村马氏,一男曰亨,二女适丁氏、刘九皋。
十四祖父无子。
第四院曾祖讳路珀,娶赵氏,事安太□师、赵侍中、慕容相公、索太保
天福七年衙前子弟,九年补猎务。
□□三年补中府猎射务都头
乾皊三年、广顺三年为讨击副使
无嗣,一女适戚澄。
第五院曾祖讳路真,娶柏子赵氏,生十二祖父钦,一女适太子中舍刘阅。
十二祖父娶南王王氏,生我烈考及仲父跻、仲父扆、季父居化;
二女,适西朱刘氏、柏子赵氏。
我曾祖笃勤农,乐田野,终身不游市郭。
然喜衣冠,尝嘱我烈考于乡先生,愿授以经,因语人曰:「吾不取□,吾□金紫,□乡党,以儒名吾家,吾老死足矣」。
烈考果登第,列东宫官,如其志(先是乡人以曾祖行呼吾家。)
祖父,乡里称长者。
乡人乏,必贷之,果知其不能偿,即取券焚之。
善处乡党,恂恂然无竞。
今吾院视他院稍益,二祖之德也。
我烈考讳丙,娶郭夫人、马夫人、刘夫人、杨夫人、后刘夫人,专三家《春秋》学。
大中祥符五年真宗章圣皇帝御前擢第,仕至太子中舍
生我兄慎齐及、企、会、合与吾姊。
吾姊适举子孙周
吾兄生师愚、师道、师勖、师诲、师默;
生女三人,长适进士姜睶,次适进士高枢,□在室。
介生彭哥、川哥、徕哥;
女二人,俱幼。
企生师廉;
女三人,俱未嫁。
会与合未娶。
师愚生鼎孙;
女一人,方四岁。
二仲父娶颜谢段氏,生屺、怀玉、怀德
女一人,适举子郭师颜。
屺三女。
怀玉生师恪、师贤;
一女。
怀德生师果、师毅、师□、伯惜;
二女。
三叔父娶阳关薛氏,女二人,长适申村姜文,次适进士卢淑。
姜甥铭、铎、锡、社哥;
女二人,一适进士孙廓,一在室。
二婿擅文辞,甥皆学,不为无后。
四叔父娶申村姜氏、□高唐氏,生佥;
女二人,长适王氏,次适任氏。
六院曾祖讳□,娶杨氏,无嗣;
女二人,长适西张鞠□,次适大吴刘□。
第七院曾祖讳□,娶戚氏,生八祖父文密、十祖父文秀、十三祖父;
女二人,长适石固王氏,次适颜谢商氏。
八祖父娶□氏,生五伯父遂、九叔父庆、十二叔父、十三叔父、十四叔父。
五伯父娶乾封寇氏,生□□□□□;
四女,适王氏、杨氏、冯氏、杜氏。
九叔父娶大吴吴氏,生士元
十二叔父娶刘氏,二女适张氏、王氏。
高祖之五女,长适颜张许氏,次适乾封张氏,次适上高郭氏,次适侯村□氏,次适临□翁氏。
石氏始祖一人,高祖一人,曾祖七人,王父十人,诸考十四人,吾辈二十一人。
自我而下,诜诜未见其止也。
若作厥室,始祖基之,高祖堂之,曾祖构之,王父丹之,诸考落成之。
吾辈歌于下,饮食于下,于于如也。
然不敢怠逸,谨保堂构而已。
吾劄子若孙,既材而孝,其必能大石氏,基斯厚矣,堂斯峻矣,构斯崇矣,石氏斯传万世矣。
呜呼!
石氏食此田百有五十年矣,葬此地九十有年矣。
始祖至圭八世,能不失故田,能奉祭祀。
今举曾王父而降为三十二坟,用康定二年辛巳八月丁丑八日甲申归于大茔,以附始祖、高祖、曾祖,岁时则与十六院大合祭焉。
《诗》曰:「孝子不匮」。
又曰:「无忝尔祖」。
《语》曰:「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石氏子孙其庶几矣乎!
茔域南北长四百八尺,东西广三百六十尺,合一十七亩。
大□一百三十株,鉵树一千七百五十株,合一千八百八十株。
石氏子孙贤也,茔阙固焉,宅兆安焉,树植茂焉,祭祀时焉。
茍不肖也,何所不至,戒哉!
□□□□□□□□德郎、守大理寺丞、新授通判通州军州兼管内劝农事、借绯士建仲书,承奉郎待制将作监主簿□颜辅篆额。
孙湛刻(《金石续编》卷一四。又见陈校本附录佚文。)